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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类人群可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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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29 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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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3日,北京市民政局公布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北京市未来将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将公办养老机构分成公办公营、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三种模式运营,并明确公办养老机构为政府供养保障对象等三类人群,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失能高龄老人 纳入保障对象

    未来,哪些人群可以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意见,未来公办养老机构将重点服务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和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三类人群。

    李红兵介绍,考虑到失独家庭老年人群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老无所依的特殊性,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也将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的范畴。

    全面放开养老市场也是北京市今年养老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未来,公办养老机构除公办公营外,还将实行公办民营和公建民营两种模式。